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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jing
主题: 二手房过户
内容: 您好。我在市区买了一套二手房。之前户主未办房产证,只在开发商存档立户。现转售本人,卖方与我签了一份卖房契约,将其在买房时的全部手续条据、钥匙交由我。请问我应该怎么去办理房产证,拿什么手续?请回复,谢谢!

回复: 你好,首先你必须去查清该房在房管局是否有登记为他人的名下.如果登记的是房地产开发商你可以拿着你手上的相关资料去海甸二西路房管局办理.

留言于:2007-5-4 15:30:25
     
     
 
cookie
主题: 贵所是否招聘律师助理?
内容: 您好,我2006年7月毕业于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专业法学,本科学士学历.成绩优异.熟练操作计算机并有国家二级证书.有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的经历.有意在贵所从事律师助理的职业,待遇可以面谈(不是很要求).主要想在今年的司法考试后去贵所学习工作,请予以考虑!

回复: 请你在司法考试完后与办公室进一步联系。办公室电话:0898-66764186 祝你考试成功!

留言于:2006-7-20 16:25:50
     
     
 
小陈
主题: 离婚
内容: 你好!我和丈夫因感情破裂,现想离婚,协议不成,必须通过法院来判离。现有财产问题想咨询。1、婚后注册的公司章程上是我90%股,我丈夫10%,离婚后股权如何分配?2、婚后建造的厂房未以公司名称出面而是以我丈夫个人名义建造的,如何分配?3、婚后由我丈夫村集体分配的地基而建造的三间二层楼房(产权还在办理中)又是如何分配?4、如果给他一个机会,除了双方认同的共有债务外,他私下欠下的债务如赌债,是不是我也要还,要不要立清单写明,双方约定后有无法律效力?

回复: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解释解答如下:1、若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设立的公司,则属于共同财产平均分配;若是用婚前的个人财产进行投资的,则属于个人财产;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 2、若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建造的,则属于共同财产;若是用婚前的个人财产进行建造的,则属于个人财产;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 3、同2。 4、赌债不是合法债务,法律不予保护。

留言于:2006-7-17 14:15:15
     
     
 
刘露霞
主题: 可否见习?
内容: 我是海南政法职业学院04级司法助理的学生。想利用假期在贵所见习,望贵所能给予我一个学习的机会,可否?望回复!

回复: 请与办公室常小姐联系,联系电话0898—66764186。

留言于:2006-6-18 17:56:50
     
     
 
都市幽灵
主题: 离婚
内容: 我想知道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不成,提请法院判决离婚法律程序怎么走?我和我老公主要是性格不合,感情破裂,不存在财产分割问题,只是有小孩抚养问题,如是法院判决的话孩子抚养问题法院会怎么处理?还有新的婚姻法是不是有一条夫妻分居满两年以上的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还是怎么说?或者夫分居前是否要签订分居协议之类的?如果法院判决孩子归夫妻另一方抚养的,抚养费是协商解决还是另有规定之类的.谢谢!


回复: 1、协议离婚不成,必要书写《民事诉状》,向被告或婚姻登记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4、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如双方签订了分居协议或双方承认分居的,可作为证据更能说明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 5、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留言于:2006-6-12 18: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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