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原副市长被执行死刑
许迈永出生于1959年,曾担任杭州市西湖区区长、区委书记、杭州市副市长等职务,5月12日,许迈永因受贿1.45亿余元,贪污5300万余元,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退还有关公司土地出让金7100万余元,被宁波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第一次利用房地产牟利是在1995年,表弟许飞跃看中了萧山市一块土地,时任萧山市委常委、副市长的许迈永为其打招呼拿到开发权,就赚了300万元,许迈永分得150万元。
2000年12月,许迈永设立了杭州瑞博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形式上,由许迈永任董事长的国有企业杭州金港公司出资10%,汇丽公司和浙江通策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90%,实际上除了金港公司投入注册资本100万元之外,其他两家公司900万元的注册资本均在验资后抽回。
许迈永和两家公司的老板约定,瑞博公司90%的股份归许迈永所有。2002年,金港公司10%的股份也卖给了许迈永。
经评估,瑞博公司资产已经增值近4000万元。许迈永利用金港公司这个平台,贪污国有资产达530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