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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事务流程
           字(2018)第4
一、收案
1.合同种类:①民事(仲裁)②刑事③行政④非诉⑤法律顾问(专项法律顾问)⑥法律顾问(常年法律顾问)
2.收案流程:
填写收案审查表受理部审查合同、收案审查表、委托书是否一致→须请示主任的请示主任(非样本合同、风险代理)→审查完在收案审查表上受理部栏签字确认→合同、收案审查表、委托书交由受理部经理复审签字确认→后交与经理审核签字确认→最后交与主任审批→受理部进行收案登记交盖公章(合同上)→收案簿交承办律师签字→合同原件一份交与委托人或承办律师→合同原件一份留存归档→出所函、写案卷皮→出纳根据合同规定收取律师服务费→经理根据收取的律师服务费数额开具发票,并在发票第二联(客户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后交与委托人或承办律师→委托人或承办律师在第一联背面签字签收。
3.合同的填写:
(1)委托人:单位或个人(即当事人)
(2)原告、被告栏等必须选择,不选的项在划线处以划“/”,并在其对应的的数字划“”。其选择依据为受理阶段的情况。
(3)受理阶段:如合同包括一审、二审阶段,登记时只登记一审,备注栏中注明“二审待登记或执行待登记,或二审、执行待登记”,二审或执行阶段登记时,按一审合同内容登记,律师只需填写收案审查表,但受理部需核实一审合同中是否包二审或执行阶段,收案登记簿与收案审查表收费栏填写“按ⅹ年ⅹ月ⅹ日合同规定执行”,如:“按(2010)万民字20号规定执行”,如有执行阶段按以上规定操作,一次类推。
(4)第三人栏如无以/”划除。
(5)案由:ⅹⅹ纠纷
(6)受理机关:指受理该案件的法院或机关
(7)费用的确定与支付:
按标的额的比例收费方式即:标的额ⅹ相对应的收费标准比例=律师服务费;如标的额10万元,相对应的收费标准比例为6%,律师费为:10万ⅹ6%=6000元。(后必须加注上标的额)。
付费方式可选择(1)、(2)条,也可选择3“其他方式”栏中做约定,空白处/”划除,并在阿拉伯数字上划“”。
如采取风险代理,需在风险代理条款前加注“已告知政府指导价,委托人要求风险代理,经协商”字样,加盖此章有两种情况:①全风险:在整个风险条款前加盖;②半风险:在开始风险条款前加盖。
(8)不能实行风险代理的案件:刑事、行政、国家赔偿案件、婚姻、赡养、抚养费等案件。
(9)合同第八条:需填上委托人的姓名及地址、电话
(10)合同第九条:二选一
(11)合同第十条:填写大写数字“贰”、“壹”
(12)合同第十二条:该已刻印的蓝章,如无需“/”划除。
(13)合同末页:必须注明本所投诉电话:0898-68525018
 
二、所函或调查证明,案卷皮等
(1)案件登记后出具所函,统一案件所函和委托书一并提交办案机关;非统一案件所函应由拿函人签名;
(2)一案一函。
(3)登记时,即填写;忙时可登记后次日填写;
(4)办案人在登记簿签名,即证明收到卷宗皮。
 
三、物品采购
按采购单采购物品签领和保管;按总监、副总监审批的采购单支付采购款,交经手人采购,经手人交采购物品并由使用人签领;未签领的统一保管。
 
四、账目票据
(1)现金和银行收支及凭证管理,现金、银行日记账;
(2)收支原始凭证收支非发票凭据,后补票后将原始凭据交主助,原记账凭证主任已签批的,不再审批;未签批的,连同后补票和原始票据一并报主任审批。
(3)每周一将上周财务结算报总监;
(4)签付餐费,次月1日收《员工午餐明细表》,装订并计算充票数额;
(5)发放律师或其他人员的分配;
(6)业务收入及暂收款等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回单交总监签字确认,报销款凭总监签字后方可报销;
①非所内支出的工资、社保等不列入管理费;
②非日常管理费用、分配款等支出报主任签批;
③主任款当日出具借、收条,交主任;
④按财务制度支出费用。
 
五、传真、打印
按规定进行排版、打印,收发传真:
①统一文件、业务文本、文字、版式等样版,列电子文件夹专存,保密,打印书面稿交使用人打印;
②忙时交主任助理按样版出具;
③案件按登记类别分好文件夹保管,注明登记号,草稿删除;
④法条打印前检索,培训和主任办保存的,不得打印;
⑤电子业务文书类可用U盘专存;
 
六、电子文档归类管理
(1)加密保管电子文档。
(2)总表、分类表交总监和主任助理电脑保管一份,以便及时出具。
(3)制作总目录,分类设置电子文件夹。
 
七、信息传递
(1)登陆省厅、律协网站需调取的交总监或副总监按岗位结果处理。
(2)法援、信访值班安排,通知值班人员;
(3)登陆所邮箱、所QQ;需处理事项交副总监、总监处理。
八、所有文书编号管理:非案件样稿按万文字编号;案件样稿分类编号。
 
九、话费缴纳
(1)通讯费的缴纳。
①电话费按月缴纳;
②掌握电视、网络费缴纳期限,并按期缴纳。
(2)主任的手机定期缴纳话费,注意促销活动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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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财务月报表
(1)每月制作《管理费用表》、《新增固定资产表》、《办公用品损耗表》,报总监和主任;
(2)次月2日内与主任对账,并报全所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
(3)3日内出具管理费用月报表;
(4)每月8日前向社保局申报社保;
(5)每月的10日前进行发票申报与纳税申报;
(6)次月5日前根据曾见表发放工资;
(7)申报税款、社保费后一周内报主任,并报银行结余(扣除未发或未分);
(8)每月5日前向省厅报案件月报表,每半年和年终报案件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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