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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跟踪考核制度

(2004)文字7

    

为解决律师工作的主观任意性,保证各项制度能落实,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业务受理部负责服务质量跟踪考核的工作,对本所律师实行当事人、社会、本所、本人全面监督。定期到法律顾问单位、司法机关,以咨询表的形式了解各单位对律师承办案件的意见,听取有关建议,让客户的意见、信息能及时反馈回本所,为本所决策提供依据,及时改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第二条 以电话、咨询或其他方式回访案件当事人,对本所律师代理案件的当事人了解律师办案情况,征询当事人对本所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寻求监督意见。

第三条 向咨询的当事人告知案件监督内容。审批案件时,再次向当事人提示监督内容及监督后果。

第四条 当事人可以多种方式进行监督,当事人向我所投诉的。

指定一位副主任和监督员对本所律师、助理、行政人员的投诉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第五条 本所欢迎法官、仲裁员以及其他人员对本所的监督。

第六条 本所聘请社会有关人士定期对本所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主任、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本所成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客观、主动查找自身的不足,全面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海南万理律师事务所

00四年一月一日

业务质量监督和检查制度

2014)文字2

 

为解决律师工作的主观任意性,保障按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办理案件勤勉尽责,切实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万理管委会、案件跟踪管理部负责质量跟踪考核的工作,对本所律师等承办人实行当事人、社会、本所、全面质量监督。定期法律顾问单位、司法机关,以咨询表、回访函的形式了解委托人对律师承办案件的意见,听取有关建议,让客户的意见、信息能够及时反馈本所,为本所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及时改正自身存在的问题,有效办理案件、解决法律问题处理法律事务

第二条 以电话、咨询或其他方式回访案件委托人,了解律师办案情况,征询委托对本所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办案方式,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第三条 向咨询的委托人告知案件监督的内容;审批案件时,再次向当事人提示监督内容。

第四条 案件受理部按《办案事务、时点及岗位结果管理规定》,跟踪考核办案律师的办案质量。

第五条 走访法官、仲裁员等裁判人员,了解律师办案的经验和不足,提升律师办案质量

第六条 通过管好钱袋子,提升律师办案质量和服务意识,案件跟踪管理部和财务考核部加强工资奖惩和岗位绩效案件绩效的考核,根据完成办理事务、时点和工作量及质量,提出工资奖惩和绩效的比例或数额具体意见

第七条 团队案件负责人、合伙人和主任按行政管理团队确定的时点,跟踪法律事务进程,审查出具法律文书、办理法律事务的质量,每月发放报酬前提出办案技能和案件质量和工作量的考核意见。

第八条 委托案件确定开庭时间后,承办律师应告知案件跟踪管理,按时通知并监督、检查律师庭前准备和出庭情况。

第九条 在案件归档时,检查全部案卷材料,对承办律师质量有缺陷,提出整改意见。

本制度自201481日起执行

 

 

海南万理律师事务所

 

0一四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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